一、人大代表走访接待群众每年不少于一次,由人大代表之家安排人大代表轮流参加。
二、代表接待群众活动的地点一般安排在人大代表之家,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它地点。
三、代表在接待过程中,要认真听取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并作好记录,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四、代表在接待选民过程中,对于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需要进行解释和说明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宣传、解释。对属于个人信访和涉法涉诉问题的,人大代表或工作人员要引导群众到信访部门或按司法程序反映情况。
五、代表在接待群众工作流程:
(一)登记
对来访群众个人信息及其反映的问题,代表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填写《人大代表走访接待群众登记表》。
(二)办理
1、对群众提出的咨询服务类问题,人大代表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明确答复。或者指导群众到有关部门进行办理。
2、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需要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的,要认真进行归纳整理,并交由代表之家专人处理。
3、接待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需要由遂宁市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的,由相关市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交遂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处理。
4、接待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代表可以以提出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形式,促进问题的解决。
(三)反馈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人大代表要在得到有关单位回复后,及时向代表之家反馈,代表之家要向沱牌绿色生态食品产业园报备,并采取适当方式人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